广告条款

广告商一经向“中国走出去”网站(www.ChinaGoAbroad.com)提交广告投放订单(“订单”),即系同意以下条款与条件(“条款”):

1. 一般条款

订单须经签署后于广告首次上线日前向“中国走出去”网站(CGA)提交。在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订单(包括我方以电子邮件表示接受)前,我方对广告商无义务。除经书面另行明确约定及本条款与经确认的订单中所规定的条件外,CGA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约束。就在议广告而言,本条款与订单将取代CGA广告政策及CGA与广告商之间的任何先前约定。

2. 广告内容与更改

我方须于订单所规定的预定广告起始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收到将投放于CGA网站上的广告所有内容。我方不对因广告商延迟交付内容所导致的任何广告展示的迟延负责。

广告内容(包括所有网站链接)须经CGA批准(CGA将不以任何不合理理由拒不批准)。

广告投放至CGA网站后,如需修改,须在要求对其做出更改之日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交任何修改。除非另有约定,提交修改的频率不得高于每30日一次。

如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发生任何变更而导致我方对订单的履行违法或遭受其他法律质疑,我方保留立即终止订单的权利。

我方保留向广告商发出书面通知就随时更改我方广告条幅规格的权利。

3. 付款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每一订单下的总广告费用须于我方接受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到期未全额付款,我方保留自行选择立即终止订单或是在CGA网站上发布指定广告的权利。

但是,在款项得到足额支付前,我方保留随时将任何已布表广告从CGA网站撤下和/或终止相应订单的权利。

4. 广告展示

如果我方未能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提供其所规定的广告数量与位置,我方将通过以合乎订单规定的方式,提供广告商以适当数量的广告和适当的发布位置进行补偿。如因任何原因我方不能以该等方式补偿广告商,我方将退回未能完全发布的广告购买价款。

但是,如任何广告展示时长的延迟或缩短是因广告商延误所导致,我方没有任何义务补足广告展是时长。

5. 许可与保障

广告商声明并保证,其就提交给CGA的完整广告内容持有所有必要的所有权或许可,包括但不限于:

  • 人名和/或人物图片
  • 任何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商标、服务商标、徽标和/或受商标或服务商标保护的商品或服务说明;及
  • 所有证言、证据、背书或支持。

广告商在此授予CGA展示、复制与发行其于CGA网站上的每一广告所有内容的权利。

广告商仍对其在CGA网站上购买的广告位及所提供的所有相关内容单独负责。广告商不得在CGA网站上投放任何有误导性、不公平或欺骗性的广告。广告商所提交的所有广告应符合所有法律法规。

就因我方在CGA网站上展示订单中所指定的广告而产生的所有损失、责任、损害及任何性质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广告商应保障CGA免受损失。

6. 责任限制

我方不对CGA网站上任何广告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责。对在不可抗力、政府行为、运输、罢工、网络问题、电子故障等情况下造成的广告发布时间延误,我方亦不对任何在CGA网站发布之广告的可行性、可靠性或有效性负责。

我方不声明或保证CGA网站将满足广告商或任何第三方的目标或需求。在任何情况下,我方均不对CGA网站相关的任何故障、中断、停机、干扰、误算、延误、不准确或其他不履行负责。

在任何情况下我方均不对任何特殊、间接、附带或附随损害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订单以任何方式所产生或与其有关的收入或利润损失,即便我方已被告知该等损害的可能性。

7. 法律与法庭选择

订单与本条款受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法律的管辖并据其解释。双方间任何未能在友好协商开始后30日内通过协商解决的争议须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依据香港法律由独任仲裁员仲裁。仲裁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程序规则以英语进行。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 其他条款

除双方事先批准或法律要求,订单条款将不得发表任何公开言论或向任何媒体透露。广告商不得向任何他方出售、让与或转让订单。

如果订单或本条款任何部分因任何原因不可执行,其余部分将继续充分有效。

任一方对本条款项下之权利或义务的放弃不得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义务或者任何其他随后不履约的弃权。

订单与本条款构成双方间约定广告的完整协议。我方不受任何代理商、经纪人或其他第三方声明的约束。

如本条款与订单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订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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