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于5月18日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经济和财政部海关委员会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中国海关成为乌兹别克海关首个「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伙伴。
《互认安排》实施后,两国AEO企业将会享受较低的进口货物查验率、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检查、设立企业协调员、在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等便利措施,帮助AEO企业大大缩减货物通关时间,降低企业的仓储、物流等贸易成本,进一步提升两国贸易便利化水平,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与新加坡、韩国、欧盟等26个经济体52个国家(地区)签署AEO互认协议,其中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增加至35个,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都居全球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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