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乌兹别克签署AEO互认安排

中国于5月18日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经济和财政部海关委员会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中国海关成为乌兹别克海关首个「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伙伴。

《互认安排》实施后,两国AEO企业将会享受较低的进口货物查验率、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检查、设立企业协调员、在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等便利措施,帮助AEO企业大大缩减货物通关时间,降低企业的仓储、物流等贸易成本,进一步提升两国贸易便利化水平,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与新加坡、韩国、欧盟等26个经济体52个国家(地区)签署AEO互认协议,其中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增加至35个,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都居全球首位。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免责声明
本页面中的信息可能为第三方(如“中国走出去”网站加盟机构)提供,仅供用户个人参考。所有内容提供方在将任何内容/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照片、图形)发布于敝网之任何数字平台之前,须获得该等内容/信息版权所有方之授权/许可。敝网不保证任何内容和信息的准确性,亦不对任何内容提供商提供或发布于敝网的任何内容/信息承担任何责任(比如文字、图片、照片、图形的版权侵权责任)。页面中的链接可能指向非由CGA可控的第三方网站,敝网对其他网站上的内容及链接有效性既不认可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更多详情,请参阅敝网 免责声明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