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国家税务总局(GDT)于2022年3月9日发布了第4577号通知(“第4577号通知”)将关于资本利得税的第346号法令的的实施日期进一步推迟到2024年1月1日。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已于2020年10月9日发布的第24094号指令(“第24094号指令”)已将第346号法令的实施日期推迟至2022年1月1日。
此次延期是应经济财政部提出的要求、由柬埔寨首相于2022年2月下旬作出批准。该批准亦与柬埔寨王国政府于2021年12月下旬发布的《2021-2023年新常态下与COVID-19一起生活背景下的经济复苏计划》相一致。
由于第346号法令主要针对在柬埔寨买卖房地产的个人和非居民实体,因此此次延期将尤其受到柬埔寨房地产行业的欢迎,因为Prakas 346主要针对在柬埔寨买卖房地产的个人和非居民实体。要了解有关第346号法令的适用范围及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之前的新法速递:https://www.dfdl.com/resources/legal-and-tax-updates/cambodia-capital-gains-tax/
关于第346号法令适用范围的重要说明与柬埔寨实体的股份转让相关。根据税务总局最近的税务审计活动和实践,似乎第346号法令仅规制柬埔寨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收益,如果是非居民股东转让柬埔寨公司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可能需要由柬埔寨公司代表股东支付和申报,且根据修订后的税法条款相关纳税须追溯至2007年。
因此,希望从第346号法令的进一步延期中受益的柬埔寨实体股东,可能会在未来的税务审计中面临挑战。
DFDL将在不久后对这一新的立法发展提供更详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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