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 | 关于房地产商业服务许可颁发的新法令

根据2022年11月3日前发布的第052号法令,在申请相关专业认证前,房地产行业的评估公司或评估专家应从非银行金融服务管理局(“NBFSA”)的房地产及典当行监管机构(“RPR”)处获得评估服务许可证或评估专业证书。

2022年12月27日,非银行金融服务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制房地产服务业务的第064号法令,以加强对柬埔寨房地产服务业的管理和控制。非银行金融服务管理局在其2023年1月16日的公告信中正式宣布第064号法令已于2022年12月27日生效。第064号法令适用于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服务业务,包括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估价/评估服务和房地产代理服务。第064号法令自颁布后,正式取代了2017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提供评估服务及房地产服务业务管理的第636号法令(SHV.Br.K)。

评估服务和房地产服务许可证将颁发给实体机构,如房地产公司;从业人员的专业证书将颁发给从事第064号法令规定的房地产服务业务的自然人。第064号法令还阐述了适用于实体机构(实体机构的分支机构)或从事房地产服务业务个人的业务申请流程、文件和资格标准。

第064号法令根据开展的相关房地产业务的具体情况,对许可证作出了以下三种类型的区分,这些许可证必须由房地产行业的法人实体获得:

  • 房地产管理许可证:该许可证适用于提供任何房地产管理服务并收取专业服务费用的公司/分支机构;
  • 评估许可证:该许可证适用于向客户提供业务评估服务并收取专业服务费用的公司/分支机构;及
  • 房地产代理许可证:该许可证适用于代表客户提供房地产代理服务并收取专业服务费用的任何公司/分支机构。

授予的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可在到期日前30天内进行续展。

申请许可证的公司授权代表必须持有第064号法令规定的法律资格。申请房地产管理服务许可证或房地产估价许可证的公司必须购买专业赔偿保险。

根据第064号法令,个人作为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经纪人从事以下两类职业,必须申请以下两类专业资格证书:

评估专业证书:该证书授予具有法律认可的资质的自然人作为评估专家执业;及

房地产代理专业证书:该证书授予具有法律认可的资质的自然人从事房地产代理服务业务。

授予的专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1年,可在到期日前30天内进行续展。

第064号法令阐述了对许可证或资格证书进行续展的流程及资格标准。第064号法令还要求持有许可证/资格证书的房地产公司或个人履行各种持续的合规义务,包括制作并向房地产及典当行监管机构提交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

第064号法令第16条总结了公司和个人为获得许可证或资格证书而应向房地产及典当行监管机构支付的许可证费及管理费。公司获得房地产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费为每份许可证500000瑞尔(约125美元),行政费为140000瑞尔(约35美元);资格证书费为每份证书200000瑞尔(约50美元),行政费为60000瑞尔(约15美元)。

除了许可证/资格证书的费用外,房地产公司和个人还需要向房地产及典当行监管机构支付年度房地产及典当行开发基金。第064号法令第17条规定了相关金额,具体为:持有许可证的公司每年需缴纳140000瑞尔(约35美元),而持有资格证书的个人每年需缴纳60000瑞尔(约15美元)。

在未持有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房地产服务/从事任何相关业务推广活动的公司将被处以5000000瑞尔(约1250美元)至10000000瑞尔(约2500美元)的罚款,且必须立即停止其业务运营/相关业务推广活动。

房地产及典当行监管机构也有权对任何违反第064号法令规定的公司/个人采取以下行政处罚:

  • 出具警告信;
  • 暂停/关闭业务运营;
  • 暂停/吊销营业执照/证书;
  • 对违规行为予以公开;及
  • 采取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行动。

应注意的是,尽管颁布了第064号法令,但在第064法令生效之前已向实体机构或个人颁发的许可证或资格证书仍然有效(直至此类许可证或资格证书的到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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