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 | 投资与公司管理局对未能提交年度申报的公司予以注销

投资与对外经济关系部下属的投资与公司管理局(“DICA”)于2022年4月发布了三份通知(即第58/2022号、第59/2022号和第64/2022号通知,以下合称“通知”)。通知表示,300家根据2017年缅甸公司法(“MCL”)注册成立的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申报表(“AR”)而于今年4月被注销。

该等通知是投资与公司管理局自2021年7月以来发布的一系列公告的一部分。截至2022年4月22日,已有3,500家公司被注销。此前已被注销名单可通过投资与公司管理局网站的“公告和信息”检索;请复制下方链接并在浏览器打开访问之前的注销公司名单: https://www.dica.gov.mm/en/announcements-information 

根据缅甸公司法第97条,所有在缅甸注册成立的公司都需要在注册成立后两个月内在缅甸公司在线门户网站上(“MyCo”)提交年度申报表,并且每年至少提交一次(不迟于公司成立一年后一个月提交)。 如果公司未能遵守第97条的要求,则在投资与公司管理局发出相关通知后28天内,在线门户网站会将此类公司列入暂停运营状态。如果被暂停的公司未能在暂停后六个月内恢复其状态,投资与公司管理局将根据缅甸公司法第430(f)条注销该公司。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注销并不能免除该公司董事和成员的责任。

同样,根据缅甸公司法第266(a)条,上市公司必须同时在缅甸公司在线门户上提交其年度申报表和财务报表。所有海外公司还必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28天内以规定格式在缅甸公司在线门户上提交年度申报表。

通知明确向所有企业表达了其必须遵守缅甸公司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的要求。

缅甸公司法提供了通过法院程序恢复被注销公司的运营状态的补救措施。在此建议希望恢复运营状态的公司应尽早与他们的法律顾问联系,尽快启动该过程,因为这一流程将十分耗时。

本文提供的法律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对于所有具体情况,应从具有相关资质的法律顾问处获得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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