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总理于2020年4月6日发布的关于鼓励越南发展太阳能的机制的第13/2020/QD-TTg号决定(“第13号决定”)规定了上网电价,该电价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越南电力局(EVN)宣布其已停止从总装机容量不超过1兆瓦且于2020年12月31日后实现商业运营的屋顶太阳能项目(“RTS项目”)中购买电力(“中止”)。在中止期间,我们预计有关部门将延迟授予许可,包括设立新的屋顶太阳能项目公司的设立许可。据我们了解,中止期将持续到与RTS项目相关的新决定发布为止,相关决定暂定于2021年3月末颁发。
另外,自2020年8月31日工业和贸易部关于发展太阳能的第16/2017/TT-BCT号通函(于2017年9月12日颁发的关于太阳能发电项目和适用于太阳能发电项目的购电协议表,以下简称“ 16号文”)到期以来,当局已经不允许开发超过1兆瓦并预计售电予EVN的独立屋顶太阳能项目了。16号文规定了适用于所有RTS项目的上网电价,不论其装机容量,而随后替代16号文的法规仅规定了不超过1兆瓦的RTS项目的上网电价。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