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
2013年,巴西参议院特别委员会完成了该国1996年《仲裁法》的修订草案和《调解法草案》。《仲裁法草案》递交下议院审议后,本月修正案最终由国会和总统府办公厅通过,并将于60天内生效。Paul Eric Mason1,作为在里约热内卢(Rio de Janeiro)和迈阿密执业的独立法律顾问、仲裁员和调解员,曾参与该委员会的上述新法修订工作并就《仲裁法草案》的拟订提出建议,总结并解释了对上述法规的主要修订。
正如众多读者所知,截至去年9月份,巴西1996年颁布的《仲裁法》(第9.307/1996号法规)颁布并实施了18年。本法大体上运行良好,并且实现了两个主要目标:(1)为商事争端提供更快速更专业的法律解决渠道;且(2)吸引更多外商企业到巴西投资。该法也带来了其他的有益影响,如为解决巴西法人股东纠纷提供更快更私密的平台,令巴西成为全球公司法在该领域内的先行者。
自2002年认可1996年《仲裁法》的合宪性后仅仅6年,2008年巴西向国际商会仲裁院提起的仲裁数目即名列全球第四位,充分证实了仲裁对巴西的影响与日俱增。根据Getúlio瓦加斯基金会智囊团2010年的研究显示,巴西仲裁所涉金额以185%的比例迅速上升,2008年仅为8.67亿巴西雷亚尔,一年后飙升至24亿雷亚尔。调查所涉仲裁案件由各公司、供应商和消费者通过五个在巴西运作的国际商会机构提起,前述五家机构中,三家在圣保罗(Sao Paulo),一家在里约热内卢(Rio de Janeiro),一家在米纳斯吉拉斯州(Minas Gerais)(该州多数仲裁案在首府贝洛奥里藏特(Belo Horizonte)进行)。巴西大多数仲裁案发生在上述三个主要商业城市。
尽管1996年《仲裁法》运行良好,针对该法仍产生了一些改善和微调建议。部分建议与其内容相关,而其他建议更偏向于技术性。2013年3月巴西成立了参议院特别委员会重新修订该法1996年版。该委员会包括21位成员,律师主要来自巴西仲裁员协会,其中还包括三名原有法律草拟人员的其中一名,巴西高级法院的法官Luis Felipe Salomão担任协会主席。巴西最高法院为处理非宪法性问题的最高等法院,所有仲裁争议基本上经由该法院审理。该委员耗费6个月的时间拟订了1996年法修订草案。
以下是仲裁法修正案中体现的主要内容变化:
幸运的是,参议院驳回了众议院提议的修订内容,如添加该等修订内容,仲裁程序可能牵涉概念更加模糊且“监管”未加明确定义的公共行政事务。
副总统办公厅驳回了修正案中一定条件下允许对定式合同、消费者和劳动争议进行仲裁的部分内容。如此,巴西所有劳动人事争议仍由专门的劳资争议法庭管辖。
针对同一争议,可因主张存在仲裁而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
1. Paul Eric Mason是一位国际商事律师,仲裁员和调解员,定居在巴西和美国两地。作为美国数字设备公司(Digital Equipment),甲骨文(Oracle)和3C数码设备公司拉美区前法务总监,他有超过35年通过磋商、调解和仲裁解决国际商事争端的法律从业经验。完整的个人履历请参见www.paulemason.info。